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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(部)、中心:
根據教學工作安排,2020-2021學年第一學期期中教學檢查定于第十周、十一周(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)進行。期中教學檢查是我院教學工作中一項重要的常規性工作,也是教學質量監控的重要環節,各部門要高度重視,精心組織,做好此次教學檢查工作。
一、檢查范圍
主要檢查本科教學的各個環節。
二、檢查內容
以各系(部)、中心組織自查為主,各系(部)、中心主任牽頭,教學副主任具體負責,黨總支書記配合,教務處、督導處對日常教學秩序進行抽查,檢查教師及學生按時到位情況,課堂教學秩序以及課堂教學中的其他情況,檢查實習實訓基地建設、實驗實踐教學執行情況、畢業生實習實施情況等,具體檢查方式為:教學紀律檢查、組織聽課、教師座談會、學生座談會等。
三、具體安排
1.各系(部)、中心組織集中聽課、學生座談、檢查教學資料(教案、講義、教學大綱、教學日志等)與教學進度、教研室活動等評估教學狀況。檢查教案時,重點檢查教學反思情況。
2.督查上學期督導處、教師、學生反映的相關問題整改落實情況。
3.教務處、督導處對全院教學秩序進行抽查,主要針對教師遵守教學紀律情況(包括是否按時上下課、調課、停課、補課等情況),學生上課、早晚自習出勤情況、實驗課程開展情況等。
4.教師、學生座談會分為學院與系(部)、中心兩級:院級教師、學生座談會由教務處根據情況具體安排;系(部)、中心教師、學生座談會由系(部)、中心自行安排。
5.期中教學檢查期間,學院不停課,不組織統一的期中考試。各系(部)、中心可結合課程特點采用課外作業、小論文、案例分析、課堂討論、口試等形式記載成績,不得占用課堂教學時間組織考試。
6.各系自查實踐教學情況,整理實踐、實驗、實習等相關材料,教務處進行抽查。
四、檢查工作總結與反饋
各系(部)、中心要及時對檢查內容、檢查情況、檢查結果認真分析匯總,并形成書面總結,與相關檢查材料一起于11月27日前報教務處。
各系(部)、中心要認真組織本次期中教學檢查工作,及時發現問題,提出改進意見,使期中教學檢查能真正起到促進教風、學風建設和提高教學質量的作用。
附件:期中教學檢查學生座談會、教師座談會時間安排表
蘭州財經大學隴橋學院教務處
2020年10月27日